10月15日,浙江发改委发布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。
本轮分时电价调整与现行政策(浙发改价格〔2024〕21号)相比,全年上午7:00-11:00调整为平时段,下午16:00-23:00调整为高峰(尖峰)时段,午间低谷增加了1小时。全年午间低谷3小时,重大节假日午间深谷6小时。
此外,新的分时政策为衔接电力市场交易,将工商业分时电价计价基数调整为上网电价、上网环节线损费用、系统运行费用。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。
统一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:以上网电价、上网环节线损费用、系统运行费用之和作为平段电价,并以此为基础上下浮动。尖峰、高峰、平段、低谷、深谷浮动结果比例为2.05:1.85:1:0.4:0.2。
以国网浙江省2025年9月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的大工业用电1-10KW分时电价举例,按照现在的分时时段,加权电价价差可以做0.8337。而按照一平谷、一峰谷来测算加权电价只有0.5961,降幅达到28.5%。不考虑其他因素,工商储的收益率直接打七折。
而对于工商业光伏业务,与用电企业签折扣电价的项目,原来光伏大发的时段都将由尖/高的价格作为折扣基础,将变成以平段的价格来作为折扣基础,按照今年9月份的价格,相当于收益直接打6折。
关于公开征求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精神,更好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,引导用户削峰填谷,促进新能源消纳,应对电力系统负荷变化新形势,我委拟出台优化分时电价政策,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,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5日。公开征求意见期间,请以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,并注明“分时电价政策反馈意见建议”字样。
